2007年4月3日星期二

累死我愿意

相机弄丢一案.
终于被我妈发现,接着和我想的一样,
被骂的狗血淋头,罪名是弄丢家庭财产,和败家子没区别.
妈在一端狠狠的摔了电话,
可我依然固执的无可救药.

买了色谱,囊中只剩25块钱,而且还要缴网费,
这代表我今后要为设计付出我的青春,累死我愿意!
4月恢复期,
我的身体竟然跟不上灵魂,在希望和绝望的缓冲地带痛苦的挣扎..
头脑还算清醒,有些厌食,该死的天气令我的全身疼的坐立难安.
吃一片阿斯匹林,让我睡死过去,永垂不朽!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我也丢过相机 节哀